在近三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官员职级明显提升、身份日趋复杂、平均涉案金额逐年增大、“小官巨贪”犯罪典型……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日前发布《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白皮书,以规范化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该院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情况。据了解,这在北京市检察机关尚属首次。
涉案官员职级明显提升
据介绍,1月29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农民日报社后勤服务中心原主任李英杰立案侦查,3月31日该案侦查终结,目前本案已依法提起公诉。在白皮书发布会上,该院还发布了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大川(副厅级)涉嫌受贿案、朝阳区建委原副主任祝远纪(副处级)涉嫌受贿案。
据统计,2012年至今,该院立案查办副处级以上干部30人,占立查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5.9%,同比上升52%,其中厅级以上干部7人。
从受理的举报线索来看,2012年至今,该院受理各类线索共计1160件,其中涉及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共计459件。从中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6件134人,其中大案93件,占立案总数的81.6%。
白皮书总结认为,“从犯罪主体看,职级明显提升、身份日趋复杂,是近年来职务犯罪的一大显著特点。”
小官巨贪不容忽视
据白皮书通报,从犯罪情节看,职务犯罪案件平均涉案金额逐年增大、“小官巨贪”案件典型。
该院新闻发言人郑锴介绍说,在2012年至2014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平均涉案金额高达260.4万元,比此前三年同期上升585.3%,其中挪用公款罪最高涉案金额达1亿元,受贿罪最高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贪污罪最高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在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还有部分涉及洗钱、跨境资产转移等问题。
从案件类型上分析,贿赂类犯罪所占比重较大。该院自2012年至今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15人,其中贪污罪19人、受贿罪53人、行贿罪22人,各种贿赂类犯罪人数占立案侦查总人数的71.6%。
“小官巨贪”典型案例包括发生在朝阳区土地储备领域的受贿、渎职案,发生在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权属登记中心的受贿窝案,发生在朝阳区住房与建设委员会的受贿案等。
记者采访得知,在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常见“小官巨贪”。在该院近三年查办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主体多为处级以下但在土地腾退拆迁过程中握有实权的“小官”,甚至是没有领导职务的村干部,且“一把手”犯罪典型。这类案件涉案金额较大,特别是土地腾退拆迁与农村社会管理中“小官巨贪”现象突出,该领域涉案金额总计达6000余万元。
招投标仍为“高危”环节
朝阳区检察院调研发现,国有企业、惠民及工程建设领域仍为职务犯罪“重灾区”。2012年至今,该院立案侦查国有企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2件32人,其中财务工作人员犯罪现象突出,32人中7人为财务人员。通过关联公司签订虚假合同贪污公款、利用财务管理漏洞挪用应收款项已成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典型手段。
该院还立案侦查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15人,占立案侦查总人数的13.2%,此案犯罪多为贿赂类犯罪,占立案侦查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人数的66.7%。
办案检察官介绍,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仍为易发职务犯罪的“高危”环节。在近三年办理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七成以上犯罪人为招投标环节工作人员,且多为招投标工作人员“量身定做”标书或利用影响力控制评分而为投标单位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规避招标,违法向中标单位指定设备及材料供应商等。
有针对性地开展侦防
郑锴告诉记者,对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和规律的总结有助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2012年至2014年,该院针对国有企业、涉农惠民、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房屋管理、行政执法、高等教育等领域开展了专项预防调查活动,形成专项预防调查报告和年度预防报告10余篇。该院还针对发案单位易发职务犯罪风险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促使发案单位建立健全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2014年7月,该院从查办的“小官巨贪”系列案件出发,围绕涉农惠民领域违法建设、拆迁、惠农补贴、“三资”管理四个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环节,编排了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舞台情景剧,并在朝阳剧场公开演出。